好团圆(女神的当打之年)第十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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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大家表面上似乎都很看重她,却又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屑于她,无人想要挑破这虚假的繁荣
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?
能让“名媛会”为之鲜花着景?
向南嘴角上扬,若无其事地继续微笑着,心里却开始暗暗好奇。
玉姐一笑,搁下茶杯,对向南道:“今天咱们确实是有主题的,为了迎接明蔚,她呀,是名媛会上一任的会长。”
“上一任的会长?”向南挑了下眉角,表示对这个人一无所知。
周乔伊端起桌上的气泡酒喝了一口,心里冷笑,你个丫头片子不知道的还多着呢。
“这‘名媛会’就是明蔚一手创办的,后来她为了女儿上学,去了加拿大。现在女儿大学也快毕业了,她们嫌国外冷清,又回流了。”玉姐耐心地对向南娓娓道来。
女儿大学都快毕业了,那这明蔚少说也该有四十了。向南想,待会儿叫声“姐”得了。
“这明蔚的爸爸,可是大领导。大到……哎呀,这就不好说了。”
周乔伊故作神秘地凑过来眨了眨眼睛,压低了嗓子给向南透风。
向南腹诽,那就是第二类人咯。靠着父辈的光环,用着国内积攒的资本和人脉,把孩子送出去接受国外的教育,然后“功”成身退,抓住所剩无多的芳华,回来享受生活。
投胎还真是个技术活儿。
“听说,明蔚有意回国发展,今天连女儿都一起带过来呢。”赵太道。
她在室内戴英伦宽檐礼帽,挺直脊梁,端骨瓷杯的样子,让向南有种自己在看《唐顿庄园》的错觉。
“她女儿是00年的吧,我记得是和第一任老公生的。”李太暧昧地笑。
李太不是这群人中最有钱的,长得也不怎么好看,甚至连她的穿着打扮,都透着些许的土气。
可偏偏人家傲气就傲气在——
老公年轻的时候一穷二白,夫妻俩一块蹬过三轮儿,摆过地摊儿,甚至当时为了养家,李太还去别人家当过钟点工,直接导致她现在的皮肤就跟砂纸似的饱经风霜。
可李先生性格坚韧,不抛弃不放弃,后来搭上了改革的春风,一夜暴富,成了亿万富豪。
“糟糠之妻不下堂”,是这个圈子里对李先生最津津乐道的评价。
当惯了原配正室的人,总是看不惯那些离婚、再嫁、续娶的。
这就好比一个985毕业的人,会看得上那些三本、函授、野鸡大学的学历吗?
“不是,你记错了!是第二任。”钱太拿扇子掩着嘴说道,“摆酒的是第二任,听说之前还有一个,只扯了证,没摆酒。”
“这样啊。那我见过的是第二任,听说她那次婚姻特别不幸福,丈夫喝醉了酒回来还敢打她?她是忍无可忍才出的国,前脚刚出国,后脚就离了。”
“那后来呢?国外找的那个,也很有钱吧?”
“那当然咯!毕竟人家是大领导的千金。”
未见其人,先闻其事。
众说风云中,向南努力捕捉着每一个人的表情,越发对这个叫明蔚的女人好奇起来。
似乎大家表面上都很看重她,却又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屑于她,无人想要挑破这虚假的繁荣。
这时,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到大门口。
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,依次有序地走向门口迎接。
穿着西服的礼宾忙不迭地走下楼梯,小跑着上前拉开宾利车的车门。
一条秀美妩媚的白皙小腿,先从车后座里伸了出来,踩着一双Ferragamo,点在灰白色的地砖上。
向前挤在人堆里,光凭这枝纤细笔直的小腿,她就忍不住往前探出头去,想一探,究竟是怎样的美人,才配拥有这样一条美腿。
随着车门的幅度拉开,向南看清了,是一位穿着黑色dior套装的女人,宛如三星长公主的气质,发量惊人,五官艳绝,眼神凌厉深邃,轻轻一个转身便带出万种风情。
想要俏,一身孝。
向南本以为被方才那群“名媛”的嘴咀嚼得十分热闹的女人,一定是姹紫嫣红千娇百媚的。
直到见到明蔚真人,她才长了大见识,真正的盛世美颜,无需世间任何色彩的点缀,只需黑色的套装搭配敞开的白色真丝领口,再加一朵胸口别着的channel山茶花,便能靓绝人间三千年。
向南不自觉地吸了一口冷气,这哪里看得出是一个孩子都上大学的中年妇人?她那逼人的美,确实只有在周乔伊口中的大富大贵之家中才能浸润熏陶出来。
明蔚走出几步,抬起皎月般的面庞,礼貌性地冲众人微笑。
一笑过后,她似乎仍有牵念,回头对车里的人道:“Mavis,别玩游戏了,先下车!”
随着一声粗声粗气不耐烦的“OK”,只见一个穿着露脐装,脸上化着浓妆的欧美风女孩儿光着两条小麦色的大长腿,从车后座上磨磨蹭蹭地挪了下来。
女孩儿的妆很浓,光假睫毛就贴了四五层,向南隔得远,分辨不出她的五官。
可光看气质,这个叫Mavis的女孩儿,和明蔚冷艳高雅的气质,丝毫不沾边儿。
不会是她的亲闺女吧?
“明蔚!就等你了!”
周乔伊第一个热络地迎来上去!
然后她便浮夸地强行挽起明蔚的手,穿过众人,有说有笑地往大厅里走去。
“Joe,好久不见!”
“可不是嘛!明蔚你真是一点儿都没变!这儿风大,咱们都快进去聊吧。”
她们都走出去好远,那个穿白色热裤,梳着脏辫儿的Mavis,仍只顾抱着手机,掉在后面好几米远,异常磨蹭。
“欸,小心台阶。”
向南隐没在人群的最后,Mavis埋头经过她身边的时候,她好心提醒了一句。
Mavis抬脚,可压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向南的好心提醒,对她来说,就跟地铁里的“人多拥挤,请注意小心脚下安全”一样,听着就好,无需回应。
向南无所谓地笑笑,算是自我解嘲,她早已习惯了在这种场合当一个小透明。
明蔚母女今天是主宾,自然该众星捧月的。
更何况,Mavis的这种桀骜傲慢的态度,向南在江梓涵的身上,早就遭遇了100回不止。
习以为常。
进屋,各人找到各人的名牌包,按原来的位置落座。
只有,方才向南被周乔伊硬拉着坐下的C位,此刻顺理成章地归了明蔚。
向南识趣地走过去,想悄悄拿走刚才放在脚边的那只湖蓝色HermèsKelly。
她佝偻起身的瞬间,突然,明蔚瞥见了向南手腕上的Secret。
上面的黄金和钻石,在水晶灯的照射下,瑰丽璀璨,显得格外耀眼。
“你这是……Mainsd’Or?”明蔚抬起眼眸问正急促搬运的向南道。
向南怔了怔,没想到明蔚进门后选择的第一个说话的人竟然是自己,一时间拘谨狼狈,不知道该如何作答。
周乔伊也很不悦,明蔚竟然一下子注意到了向南这个丫头片子,于是抢着插嘴道:“不是Ma什么,她戴的是梵克雅宝!”
向南猛然心惊,死死抱住自己的包,赶紧拿目光去扫视众人。
她很害怕!
怕只有她一个人听出了周乔伊这句话的破绽。
“黄金之手”Mainsd’Or是梵克雅宝的五大珠宝工艺之一,每一位“黄金之手”都拥有创意的自由,他们可以尽情地表达个性、展露智慧,将自己的灵感、理念、思想融入到作品之中。
周乔伊的这个傻壁回答,可谓是将自己没文化的暴发户本质暴露到家了。
还好,现场的“名媛们”,除了明蔚微微蹙了一下眉,其他人都毫无反应,又或是装得毫无反应。
向南尴尬地笑笑,低声回应明蔚道:“是啊,我挺喜欢这种金属融合宝石的设计,这种搭配再现了锦簇的花园。听说这款表,还有个浪漫的说法:时间过隙于璀璨花海,春日微风依然记叙着年复一年的诗意……”
明蔚听向南这么说,又打量了一番她的外表,虽然穿金戴银,但清纯的气质中却透出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文艺腔。
“你……”明蔚很好奇,问向南道,“我以前好像没有见过你,你是谁的女儿?”
明蔚单纯看年纪,只觉得向南像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。
如此青涩的年纪,佩戴着价格如此高昂的首饰,游弋于这样的场合,一定是托了父母的福,和自己一样,有着深厚的背景。
周乔伊带头“嗤嗤”笑了起来,其他人也都心照不宣地面面相觑。
她们方才议论明蔚时暧昧不明的神色,此刻又同样浮现了出来。
“嗨!明蔚,你别自己有了女儿,看谁都像‘女儿’!”周乔伊就是有着王熙凤式的巧嘴,顽笑间戳破了向南的身份,“江宏斌的老婆。”
“哪个江宏斌?”明蔚不解地问。
周乔伊笑道:“还有几个江宏斌啊?当然是洪江集团的江总了。”
明蔚很明显地愣了一下,随即她看向南时,方才那种略带欣赏的眼神,立刻黯淡了下去,直到熄灭。
“老夫少妻”,向南又长得如此明艳可人,想也知道,他们之间是怎样的夫妻。
“明蔚姐,幸会啊。”
向南放下包,重新找位置坐下,主动打了个招呼。
可明蔚似乎对她再没丝毫兴致,连敷衍都不愿敷衍,直接转头又和其他人高声聊天去了,把向南赤裸裸地晾在那儿。
明蔚这样的千金小姐,就像《欢乐颂》里的曲筱绡,完全看不起向南的出身,直接将她划为“捞女”。
她又像是《知否》里的平宁郡主,自幼在宫里长大,早就见惯了身边各种用美色上位,交换权势的轻浮伎俩。
明蔚的母辈,几乎全都折在这些“小妖精”手上,断送了后半生的幸福。
她天然对向南这样的人,就有着深仇大恨般的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