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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废柴 正文 第十章 好人无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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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琳刚上班的头几天,把贵重行头披挂上阵,原是给自己增加点资本,不叫年轻人看轻的意思。不过吃饭的时候,胡海莉看着她硕大的钻戒,表情有点讪讪的,道:“哟,还是沈姐有钱。这钻戒得好几万吧?”旁边同事笑道,沈姐背LV包,这钻戒克拉数当然小不了。沈琳立即醒悟,笑道:“我这辈子买过最贵的两样饰品就是它们了,嗨,人老了就是俗气。”

回家后她就摘下这个戒指,包也换成了个没牌子的。这些东西要在有钱人眼里根本不算什么,可这不过是个五十来人的小公司,大家平均工资不过一万多,据沈琳所知,胡海莉也才两万出头,她不能盖过上司的风头。奇怪了,那些年薪百万的工作都在哪里呢?为什么周围工资最高的也不过两三万左右,一万多的是常态,老那公司也是如此。可一上社交媒体,帖子都是“年薪百万养不起娃”,仿佛中国职场遍地高薪,其实不过是幸存者偏差罢了。网上不是说了嘛,中国的中小企业近2600万家,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7%。

三十一岁的胡海莉正处在不上不下的人生关头,如果她专心奔事业也就罢了,问题是她非常渴婚。解决了所有人生大事的沈琳在她眼里,就成了学习的模范,她经常拉着沈琳说自己的私事。沈琳也替胡海莉发愁。婚育是有繁殖欲的女人最重要的一道坎,迈过去了,下半生顺畅;迈不过去,比如一直找不到合意的,蹉跎青春,或是婚姻不幸再加上个孩子,那就更凄风苦雨了。所以胡海莉积极相亲,沈琳也很赞成。女人要平衡事业与婚恋的确难,难也要做啊。

沈琳上了半个月班,意识到了公司的一些问题。胡海莉号称总监,其实底下只有两个下属,她本该只是个经理才是。沈琳这个人力经理身兼数职,大活儿小活儿都要干,既要制订招聘计划和各种制度,又要干许多具体的杂活儿,比如办理入职手续、管理人事档案、签订用工合同等。有些工作与行政部重叠,而胡海莉和行政部总监老贾不对付。多干活儿,属于抢功还是背锅,胡海莉有点犹豫。有时她喜滋滋地让沈琳多干点儿,说把行政部的职能抢过来;有时她怒气冲冲地在人力部办公室骂老贾,说他装死推诿。为什么这么小的公司还要把人力与行政部分开呢?胡海莉说因为老贾是老板的弟弟,没工作,老板索性成立行政部,养着老贾。

老贾是个四十岁的离异单身汉,不学无术,却又仗着老板的关系拿腔作调。胡海莉不屑地说,要不是老板是亲哥,老贾这种年纪,吃屎都轮不到他。她没意识到这话也捎带着骂了沈琳,沈琳没趣地想,是啊,要不是胡海莉要她,她再投一万份简历也是白搭。

公司的人都不喜欢老贾,胡海莉看到他更像看到一坨屎一样,因为他不但在工作中非常不配合,还居然想追求她,简直是一种侮辱。老贾也知道胡海莉讨厌他,因此那追求里就带了三分不甘,三分试探。有时故意刁难,想用不配合来换取胡海莉接受他的追求;有时夸张地伏低做小,假装自己的追求不过是开玩笑。

这天下午三点,胡海莉早早地走了,告诉沈琳她要去相亲,如果公司问就说她去社保局了。为什么是下午相亲而不是晚上吃饭呢?“现在人精着呢,喝杯二十五块钱的拿铁号称下午茶,就把相亲给解决了。要是晚饭,至少得二百五,谁买单谁二百五。”胡海莉挤挤眼睛。

沈琳笑,问:“你买过单吗?”

胡海莉耸耸肩:“我又不是二百五。”

胡海莉刚走,老贾来了,探头探脑,说找胡海莉商量员工培训的事。沈琳依言告诉他胡海莉出去办事了。

“哟,海莉这一去就不回来了吧?说办事,谁知道她干私事还是公事?她再是部门领导,也得遵守考勤制度,我可得跟老板说一下。”老贾说着,悻悻地走了。

八点,沈琳还在加班,写部门月度总结。这本是胡海莉的活儿,但她不得不帮着干了。干着干着,她心里阵阵窝火。来了半个月,没有一天能准点下班的。看看部门里的另一个人力经理小北,人家为什么就可以只干自己分内的事儿?胡海莉分明是吃定她不敢辞职。

婆婆电话催她下班,那头传来子轩哭泣泣的声音。他断奶已经有一阵子了,但还是不适应,一到天黑就找妈妈。她上班,婆婆又做饭又带孩子,实在忙不过来,找了个小时工来做饭。但全家人都嫌那小时工做的饭不干净又难吃,两天就把她辞掉了。这几天家里的晚饭都是买来的白面条拌打卤酱,酱是沈琳周末炸的,一大盆在冰箱,又卤了一大盆卤货。一周就靠吃这两样过活儿,再好吃也经不起重复啊。老那有一天发牢骚,说一份八千块钱的工资,把全家的生活规律都给颠覆了。沈琳横了他一眼,他闭上了嘴。

写总结写得眼睛疼,沈琳恼火地把鼠标一摔,喃喃道:“烦死了。”刚说完,胡海莉居然走进人力部办公室,她吓得赶紧站起来,讷讷道:“你怎么回来了?”

胡海莉道:“你跟谁生气呢?”

沈琳强笑道:“不是,鼠标不好使。”

胡海莉把包往桌上一放,往椅背重重一靠,长长出了口气。沈琳问怎么回事,她说相亲又不顺利。这次对方条件很好,但对她一个劲儿地挑剔,说她学历一般,岁数也有点大了,不知能拿出多少钱一起凑首付买房。

胡海莉生气道:“你听听这三句有一点关联吗?我学历一般,岁数大,就活该多掏钱买房是吗?他都三十三了,凭什么说我三十一岁数大呀?”她越说越气,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。

沈琳安慰着她,胡海莉道:“姐,我是真的很想结婚,有个家。刚才我自己一个人去吃了个回转小火锅,吃完在商场逛了逛,就是不想回去。回到自己那个出租房,冰冰凉凉的,连心都凉透了,还不如来公司有人气儿。”沈琳感慨:“家是回不去的桃花源,想一想也就算了。海莉,婚姻如果真的那么可依靠,我为什么要出来这么辛苦地上班呢?”

胡海莉道:“可是人还是要有一个家呀,有房有车有娃,上班心里就会踏实多了,而我什么都没有。”她长叹了一声。

这时老贾在门口探了一下,走了进来,严肃道:“胡海莉,你最近上班时间总是外出,不好吧?”

胡海莉翻了翻白眼:“瞎了你的钛合金狗眼,这不是在这儿加班呢吗?我跑社保局还错啦?”

老贾被噎了一下,立刻嬉皮笑脸:“我是说你老不在,我看不见你,怪想念的。”

胡海莉没好气:“有事说事儿。”

老贾倚在她的工位旁,眼神慕恋又哀怨:“没事就不能找你聊聊了?你都这岁数了,还跟个小辣椒似的,怪不得男人都吓跑了。”

胡海莉尖刻道:“男人都吓跑了,你为什么还在这里啊?可能你们老男人根本就不算男人。”

这话沈琳都听不下去,老贾却不以为意,笑嘻嘻,手有一搭没一搭地拿着胡海莉桌上的笔筒看了看,又抽出根笔,咔嗒咔嗒地按着上面的伸缩头,贱嗖嗖的模样的确讨人厌:“别总老男人老男人的,你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老不老?”

胡海莉抢过他手中的笔:“我们部门的鼠标和电脑快用不了了,跟你申请好几回了,就不给换。什么意思呀?”

老贾道:“那不是小事一桩?哎,我请你吃晚饭吧,咱俩慢慢聊。”他的手假装不经意地放在胡海莉的左手背上,摩挲着。胡海莉要抽走手,他却迅速地抓住她的手,居然并不避讳沈琳在场。沈琳非常尴尬,看看胡海莉,她的脸色由愕然到羞耻再到愤怒,迅速地变幻着。沈琳情知不妙,刚想上去打圆场,巧妙把她解救出来,胡海莉扬起右手,狠狠扇了老贾一耳光。

老贾惊呆了,沈琳也傻了。他过往也总动手动脚,胡海莉不是躲就是忍,今天他正好撞在她相亲不顺的气头上。老贾捂着自己的脸,瞪着胡海莉。胡海莉并不怕他,眼神直直地与其较劲。沈琳怕两人打起来,赶紧往前一步,挡在两人中间,赔笑道:“好了好了,大家都消消气儿—”

话音未落,老贾推了一把,骂道:“有你什么事儿啊?”

沈琳被推得踉踉跄跄退后好几步,终是没站稳,摔了个屁股蹲儿。老贾狠狠扫视了她们一眼,转身走了。胡海莉赶紧把沈琳扶起来,急促又内疚道:“你没事儿吧?”

沈琳摇摇头,站起身。屁股摔疼了倒是小事,问题是有种极度的羞辱感,以及后怕。这老贾如此明目张胆,明天她们该怎么办呢?两人握着手,心头升起强烈的同病相怜,同仇敌忾。

下班,沈琳坐在地铁里,心力交瘁。都九点半了,地铁里的人还这么多,一张张脸疲惫麻木。她记得她三十五岁前上班的那个年代,加班之风没有这么盛。时光流转,到底怎么回事,加班成了常态,正点下班倒成了变态?想起明天还要去公司,沈琳非常畏惧。人人都知道老贾的德行不好,老板会不会看在这一点上原谅自己?说到底,胡海莉和她都是仰仗老板讨饭吃的小角色。难道昨晚自己站错队了,不该帮胡海莉,应该察言观色,看到情形不对及时离开?唉,脱离职场太久,连为人处世都变得幼稚了。

正胡思乱想,手机震动了,沈琳悚然,此刻她不愿意接到任何人的电话。她拖着,可手机不屈不挠,她只好接了,居然是谢美蓝。

“喂?”沈琳的声音带着戒备,她现在实在没有力气再来一场战争。“姐,你现在没事吧?能来一趟沈磊家吗?”谢美蓝的声音非常着急。沈磊家?好奇怪的说法。沈琳的弦绷紧了。

“怎么回事?说清楚点。”

谢美蓝带着哭腔:“沈磊失踪一周了,他们科长在他的入职资料里找到我的手机号,给我打电话,说他一直没去上班。我打了一天电话,但我的手机号被他拉黑了。没办法,只好来找你。”

半小时后,沈琳夫妻和谢美蓝站在沈磊的出租屋前发呆。沈琳接到她的电话后给老那打了电话,他第一时间赶了过来。

谢美蓝把离婚的事告诉了沈琳,沈琳顾不得震惊,要谢美蓝和房东交涉进屋。房东同意找开锁公司,开锁公司的人来了,开了门进去。谢天谢地,屋里没有尸体,也没有任何搏斗过毁尸灭迹的现象。谢美蓝说沈磊的双肩包不见了,也许他是出去散心了?沈琳瞪着谢美蓝,夫妻有一方失踪,首先该怀疑配偶。

“报警吧。”谢美蓝说。

到派出所报了警,沈琳要求看沈磊出租屋一带这几天的监控录像。警察说工作量太大了,他们天一亮会跟相关部门交涉,包括沈磊是否买过火车票离京、火车站进出的录像都可以调到,但不是现在,哪怕沈琳急得两眼通红。

第二天夫妻俩请了一天的假泡在派出所。幸好现在网络发达,并且一切基于互联网的消费都与身份证信息紧密挂钩。警察终于查到沈磊的活动轨迹:一周前,他买了张火车票到了上海,登记入住迪士尼酒店。第二天他买了迪士尼门票,晚上买了张硬卧票去了山东泰安市,第三天买了泰山门票。活动轨迹到此为止。

沈琳如万箭穿心,弟弟不会因为离婚想不开,要在泰山顶跳崖自杀吧?警察继续查其他的信息,发现今天上午沈磊给自己的手机充了一百块钱话费。沈琳如释重负,赶紧打电话。果然沈磊不再关机,但始终没有接电话。沈琳继续给他发微信语音,晓之以理动之以情,要他给她回个电话,不要做傻事,不要让亲人如此担心。发了无数条,沈磊都没有回。

上了车,老那非常生气,道:“沈磊为人处世真的非常幼稚,先不说这个公务员工作好不容易考上的,就这么扔了,单说让家人这么担心,就一万个不对。他像个男人吗?不就是离婚吗?太没有种了。”

沈琳暴怒:“你能不能闭嘴?”

车开到家楼下时,沈磊终于回了一句话:“我很好,不用担心。”沈琳的眼泪一下流了下来。

周五上班,胡海莉去开公司的部门经理会。会后她叫着沈琳和另一个人力经理小北,说一块儿吃午饭。在饭桌上胡海莉道:“和你们俩说一下,我不干了,下午就离职。人力部并入行政部,以后你们的领导是老贾。”

两人惊住了,胡海莉苦笑。沈琳非常不安,又不舍,看着胡海莉。胡海莉道:“姐,你很能干,老贾再蠢,手底下也需要能干的人。别怕。”小北问道:“那你准备去哪儿?”

胡海莉道:“我要回老家了。其实前年我妈就让我回去,说我在北京怎么也买不上房,又没有户口。家里房那么大,何必在这里死磕?她说对了,我在北京大学四年加上班,漂了十三年,到今天三十一岁了,一无所有,原来不是所有的破釜沉舟都能换来辉煌的事业。可能我从一开始就错了,应该回老家发展。”

沈琳想起自己正在流浪的弟弟,他进入了人人羡慕的体制,又如何呢?胡海莉握握沈琳的手,抱歉道:“我不是说你们,姐,我真的非常羡慕你。其实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注定只能过普通的生活,不过有了温暖的家,有了孩子,上班就不是苟活,是锦上添花。”三个女人举杯,气氛一时有点悲壮,皆眼泪汪汪。

沈琳想着沈磊的时候,他正在一个小镇流浪。

他已经连续三天没有住店了,白天他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,走着,大走特走。晚上他就睡在街头,或者找个桥洞。他并不怕有坏人来抢劫,身上最值钱的家当就是那部谢美蓝淘汰给他用的苹果七,其实这也不值钱。仅有的三万存款绑定了微信,手机解锁和微信支付都要密码,有什么可抢的呢?另外他是青壮男性,只有别人怕他的份儿,也不存在被性侵暴力的可能。真有人来碰他,正好饱吃一顿他的老拳,现在的他正一肚子戾气无处发泄呢。这样的日子过了一阵,沈磊渐渐习惯,甚至爱上了这种感觉。真好啊,天地广阔,所有的约束对他来说都不存在了。什么工作,什么家庭婚姻,什么业绩考核,统统滚蛋。天大地大,他沈磊最大。困了就找个能平躺的地方,树底下、马路边的绿化带、地下通道,任何建筑物的角落······哪怕身边就是如流的车辆,喇叭嚣叫,他也能闭上眼睡着。前三十年他大概是憋坏了,现在要一泻千里地任性。

饿了就买最便宜的食物吃,农村集市上一份刚出炉的大饼才五块钱。那么大一张,他能吃一天。一瓶矿泉水才两块钱。水果?乡下老太的摊上,样子难看的西红柿五块钱一小堆,不太新鲜的苹果五块钱一大袋。生活所需被他压缩到了最低点,何况他本来就对生活没有什么要求。

唯一麻烦的就是手机没电。他带了两块电池,一找到能充电的地方,比如到麦当劳或者苍蝇小馆吃饭时,他就迅速找到插座,给手机和电池充电。好在他平时根本不开手机,电用得倒也省。没有必要开机,除了必要的消费,他不想和这个可憎的世界有任何关联。

有一天沈磊在一个镇上买馒头,见摊主看他的眼神有点畏惧。他在邮政储蓄所的玻璃门上照了照,隐约照见一个胡子拉碴、头发乱糟糟的流浪汉。他走进超市,买了剃须刀、鸭舌帽和一面镜子,在卫生间把胡子剃了,头发剃秃,再把脸洗净,换了件外套。戴上帽子后他再照镜子,便看见一个斯文的青年书生。他不在乎外表,但不想因自己太像个流浪汉而惹来不必要的盘查。现在他万一被查,就可以解释说是出来体验徒步生活的驴友。

沈磊继续走,走,走。穿过田野,走过乡村,路过城市。有一天,他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废墟,那地方在一个繁华的城市边缘。旁边盖好的楼盘蓄势待卖,中介发着楼盘广告小传单,上面写着均价三万。沈磊查了下这个城市的人均收入,还不到三万。这废墟就离这均价三万不远,仅隔了一道围墙。沈磊不知怎么的,就由车水马龙的闹市突然来到一片荒野上。眼前是一米多高的野草丛,头顶上乌鸦呱呱飞过,穿过草丛,由几十幢烂尾的别墅组成的建筑群赫然出现。它们依山傍水,如果被建成,将会是这座城市最贵的房子。可惜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投资者的美梦破灭,风水宝地变成了鬼城。这么多人还买不起房,这里却公然奢侈地失败。房、房、房,该死的房!沈磊走进一幢别墅,它的墙面和楼梯还裸露着钢条,水泥地面坑坑洼洼,到处散落着砖块,还有建筑工人用的手套、水泥桶和零散不值钱的小工具。沈磊想象着它被精心装修、承载某个富裕家庭绮丽梦想的景象,再与眼前实景对照,深觉它像是一具“人体白骨”,揭示着人间繁花似锦烈焰烹油的表面下惨淡的底色。荒谬,空虚。

夜晚,沈磊睡在别墅的一楼。他捡了些柴火,燃起了火堆。小虫阵阵鸣叫。沈磊在水泥地上躺下,并不感到害怕,反而怡然自得。他发现他与这类废墟很相宜,也喜欢这种地方。废柴当然与废墟最相宜。

沈磊继续走,走,走。大多数时候,他心情是平静的,或者说茫然,反正两者也没有什么区别。但总有例外,尤其是黄昏降临的时候。那时他突然就会悲从中来,痛苦像沸腾的水一样在心底翻滚至喉头,令他无法呼吸。谢美蓝的微信已经被他删除了,手机号被拉黑,可她的影子无处不在。年少时清澈透明的甜蜜,大学毕业后一起考研、找工作、找房的相濡以沫,后来她说过的那些无情的话,尤其她与路杰坐在豪车里的那一晚,每一个细节都像尖锐的玻璃碴雨一样落在他的心里,倾盆的玻璃碴雨,下个不停。他盯着燃烧似的彩霞,“你是个好人,但没有用”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地在脑海里回响。沈磊不傻,一个女人的评价,不该颠覆他的整个人生,这种道理他也懂。可旧认知就这样被她打破了,他也没有办法。现在谁来帮他建构新的认知呢?他把心掏出来,捧在手心,虔诚地送给最爱的女人。可她一把打掉,无情地踩碎,踩个稀巴烂。现在他要怎么样才能凭自己的力量再长出一颗新的心,把胸腔填满?如果考好成绩,不说脏话不打人,对爱人忠诚,不迟到早退,按质保量地完成工作,遵纪守法······这些都不能令他得到世界尤其是爱人的尊重,那要怎么样才可以?如果一切都没有意义,那人为什么还要活着?

沈磊瞪着天边,看着太阳一点点落下,冥思苦想,直到黑夜从大地上沉沉升起,也没有答案。如果正好是在集市,他就会进小馆子,买瓶白酒,把自己喝醉,直到店主轰他走。如果是在无人的山路,他就一边放声大哭,一边继续大走特走,和集市比起来,他更喜欢无人处。

有一天,沈磊走到一座高高的山上,这山的景致特别像他梦里曾到过的一个地方,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参天古木,空气湿润,淡淡的云雾缭绕。耳畔传来潺潺流水声,抬头一看,不远处有一条河,河面飘着雾气,偶尔几声鸟啼,更显空谷幽静。再往远处眺望,山脉起伏险峻,隐约可见一帘飞瀑倾流。

他跌跌撞撞走到了山下,到了一个风景秀丽的小村。这里和十几年前的农村老家很像,小院小门,房前的院子里趴着猫狗,屋后一片菜园,小葱绿油油,瓜架上垂吊着瓜,太阳透过瓜叶在地上投下斑驳光影。树上的鸟儿蹦跳着,啾啾叫着。他一路曾有回到河北老家的念头,但只有几秒钟,就被自已给否定了。这里真好,有老家的宁静,而无刀子一样的眼睛。

到了小超市,沈磊买了点面包,坐在门口歇脚,随口问: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

小超市嗑瓜子的中年男人答:“终南山。”

“这里有没有便宜一点的房子租,可以长住的?”他已疲惫不堪,脚下的鞋已穿底,手机和两块电池一点电也没有了。

“有,那头有两间民宿。旺季一晚三百,淡季一百。”那么贵?沈磊失望,淡季一百他也付不起。

男人见状,说他在山上荒弃的苹果园旁边有个房,原是看园子用的。如果他不嫌简陋,可以长租给他。一年四千,无电有水,水是正宗山泉水。沈磊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,那里白云滚滚,扑朔迷离。